股票期权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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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两年来,在我国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探讨和实践中,为了最大限度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少人提出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股票期权的办法。据我所知,目前在一些国企和上市公司中,已经开始对管理层实行股票期权的奖励制度。这样做的原意,是为了将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捆绑在一起,改变管理者干好干坏一个样、公司效益与个人收入不搭界的现象。应当说,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最近在美国曝出的一系列公司做假账的丑闻,使得股票期权这一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产物,遭到了西方公众和政府的质疑。这也应当引起我国企业界对股票期权的再思考。 众所周知,目前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公司中,管理层特别是主要领导者如CEO的收入结构中,股票期权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已经超过了60%。我们知道,股票期权的行使,只有在股价上涨的情况下,才能给管理者带来实际的收益;如果股价不涨,甚至下降,股票期权将一钱不值。依靠真实的业绩,使股价上涨,需要付出极为辛勤的努力,而且,一般短期内难以见效。而靠做假账,可以凭空产生几亿、几十亿美元的利润,股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翻番,CEO们的期权价值也跟着翻番,这是多么巨大的诱惑。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一种促使管理层做假的内在动力。加上监管不力,做假账的现象就会像瘟疫一样逐步蔓延开来,带来无穷的后患。 股神沃伦·巴菲特(也是可口可乐等许多大公司的大股东)最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股票期权的滥用问题非常严重,在我看来,把管理层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挂钩形成的机制,经常演变成把股东利益拴在管理层利益的下面。”此话可谓发人深省。 这里还有一个相反的例子。在香港上市的太古公司,是英国的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公司。太古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拿固定的高薪,任何人都没有股票期权。这曾经被某些管理学者称之为“保守”。由于太古公司考核其管理人员,有其完整的考评体系,而并不是专注于股价。这就使得其管理层不是整天盯着股价,而是扎扎实实地完成分内的管理职责。太古公司的股票在香港股市上能成为股价比较稳定的股票之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由此可见,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是否应当给管理层股票期权,给多少合适?是低薪+股票期权好呢?还是高薪+0期权更好?如何加强和完善监管?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依笔者看来,在国内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制度很不健全,国家股一股独大以及产权虚位等问题尚未解决、监管体系也不得力的情况下,以不给管理层期权为好。因为,在不少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没有期权的情况下,做假账、制造虚假信息的情况尚且频频发生,如果再给予期权,管理层中的某些人做假账的动力将会更大,广大小股东的权益将更加得不到保障。而且国内一些上市公司目前的利润报表水分太大,股票期权除了使管理层得到一笔本不应该获得的报酬外,很难起到什么激励作用。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和考虑,我比较倾向于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给予固定的高薪。大家知道,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水是要公之于众的。我曾看过一些上市公司管理层薪水情况的资料,大凡国有股独大的上市公司,其管理层的薪水一般都很低。有一家上市公司,其总资产有十几亿人民币,董事长的年薪才一万多元钱。一边是对十几亿资产的调动和运用有很大的决策权,另一边则是每月1000元的工资,这种权力和利益的极大的不相称,容易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应当是不言自明的。这样的上市公司,海外的投资者是没有人敢碰的。我曾和香港的一些投资家讨论过这一问题。他们的看法是: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上市公司素质的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水很低,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本人无能,董事会不愿给其高薪(这又产生一个问题:既然无能,董事会为什么会聘用其担任管理者呢?海外的投资者往往对此迷惑不解。);二是难免贪污、受贿和公款吃喝玩乐的嫌疑。难怪在海外上市的国企公司中,老总们公诸于众的年薪动辄上百万元人民币。既然在海外上市可以做到,在国内上市公司的老总们为什么就不能给予高薪呢?给管理层高薪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高薪养廉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管理人员能意识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对公司、对股东的责任的重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高薪是促使管理层兢兢业业、尽心尽力的重要鞭策之一。当然,高薪要和董事会对管理层的业绩考评以及完善、有力的监管制度相配套,才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这又是另外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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