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B股怎么交易
|
|
|
|
|
|
买卖B股怎么交易
1.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北京时间)。深市每逢周六、周日及国内和香港公众假期休市。沪市为双休日和上证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2.交易单位: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不足100股的零股可以卖出,但不可买进,申报价格最小单位0.01港币。沪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不足1000股的零股可以卖出,但不能买进,申报价格最小单位为0.001美元。
3.竞价方式:上海交易所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交易竞价时间。深市无集合竞价,从9∶30开始进行连续竞价。深市B股每天公布的每只证券收市价是该只证券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若该只证券当日无成交,其收市价位为上一交易日的收市价。沪市则以当日每只证券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4.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2)涨跌限制:与A股交易一样,B股交易也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除上市首日的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PT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无限制。每只证券涨跌限价的计算公式为:上一交易日收市价×(1±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3)T+0回转交易:B股可进行T+0回转交易。投资者委托买入的B股经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后,可在当天(T+0)至T+3交割前卖出所买入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卖出股票后,可在T+0至T+3前再买入股票。(4)T+3交易:B股的收期为T+3,即在某一个交易日成交的股票在第四个交易日完成股份的过户及资金收付。投资者在某一券商处买入的B股虽可于确认成交后在当天(即T+0)卖出所买入的全部或部分股票,但是股份的转移和资金提取须在T+3日及以后才能进行。
来源: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