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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建议: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
建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
新华社18日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建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在涉及资本市场方面,《建议》提出: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
《建议》认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建议》要求从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建议》要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各类企业都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面,《建议》要求,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建议》要求,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强化资本充足率约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建议》同时指出,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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