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的那部分价值。累计折旧指企业现有固定资产自开始投入使用起至今累计已计提的折旧数额。折旧通常按月以一定比例提取。如果连续记载每月的折旧额,到年底累计相加,即为累计折旧。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此公司累计折旧为847711903元。
23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值或完全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累计额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此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912130294元。
2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指固定资产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中,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此差额计提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此公司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此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912130294元。
26工程物资:指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等。此公司工程物资为18457912元。
27在建工程:指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安装设备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资产负债表的在建工程项,反映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此公司在建工程为4342882元。
28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对不需用、报废和因自然灾害等各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毁损和破坏的固定资产进行出售、拆除、整理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此公司无固定资产清理。
29固定资产合计:以上25项至28项合计数。此公司固定资产合计为934931088元。
30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资产负债表中的此项反映企业期末无形资产余额减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此公司无形资产为0。
31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此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0。
32其他长期资产:指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以外的其他资产。此公司其他长期资产为0。
33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指以上30项至32项的合计数。此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数为0。
34递延税项: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企业接受捐赠(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非现金资产未来应交的所得税,也在该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未来应交所得税的金额。此公司递延税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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