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期货法》并未出台,但股指期货的交易也并不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让我们仔细看看,究竟哪些法律涉及股指期货交易乃至期货交易。
《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刑法》,这些法律的相关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对期货市场具有规范和调整作用。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期货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之一。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一直是我国期货市场运行的法律基础之一,对期货交易的各个方面做出了规定。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不能完全覆盖期货市场的新变化,目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出台。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将成为未来制定《期货法》的基础。
四个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2002年对这四个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而制定的有关国有企业从事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办法。《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也有间接的规范作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简称期货司法解释),作为目前规定最为系统的期货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另外,从自律规范的角度来看,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自律规则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