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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章开始,我们将开始学习权证投资的具体细节,每一只权证都是一个独立的品种,乃至于同一标的的不同权证,其投资特性也不一样,例如深发展曾经同时有两个认购权证深发SFC1和深发SFC2,其投资特性就由于存续期不同而有较大差别,这些差别都来源于每只权证条款规定的差异。要分析一只权证的投资特性,必须先阅读权证的条款。
阅读权证条款,投资者需要首先学习权证的一些专用术语,下面列出沪深两个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权证条款中的专用术语含义的解释:
(1)标的证券: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2)认购权证: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3)认沽权证: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4)行权: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
(5)行权价格: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6)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例如,行权比例为2∶1的权证,其行权比例数值表示为0.5,即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0.5份标的证券。在下文的公式中,凡使用到“行权比例”的,均用其行权比例数值表示,读者需要注意。
(7)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
(8)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读者需注意,这是交易所按照实务运作所给出的狭义的定义。在以下各章讨论价内权证的时候,都不考虑行权费用。(9)价内权证: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行权价格与行权费用之和低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行权费用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和低于权证行权价格的认沽权证。
按照现行管理办法,权证在上市日的两个工作日之前必须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其中详细列清权证的相关条款。一般来说,权证条款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说明权证的基本情况,包括行权价、行权比例、标的证券、上市时间等;第二部分是列出正股除权除息时行权价和行权比例的调整公式;第三部分是说明权证交易和行权程序。
以南航JTP1(580989)为例,其上市公告书详细列明了权证的相关条款(见表2.1)。
表2.1南航JTP1(580989)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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